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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资质新办、延期、升级、转让、分立
10月8日起,资质重组/合并/分立等事项实行无纸化办理!
发布时间:2021-10-08 来源:上海市住建委、浙江省住建厅、长沙市住建局
9月29日,上海市住建委发文明确:10月8日起,企业间重组、合并、分立等事项全程纳入网上办理。
此外,上海市“一网通办”统一预约服务也已正式开通。
为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根据市住建委关于落实“全程网办”工作任务的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就办理本市企业之间(含外省市企业与本市企业之间)的重组、合并、分立等事项统一通过市住建委官网在线申请作如下提示。
自2021年10月8日起实行网上申请,企业无需提交相关事项的纸质材料。
访问上海市住建委官网首页(点击“阅读原文”,即可直达)→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企业→电子版《诚信手册》企业版(输入法人一证通密码登录),选择企业类办事→本市企业资质申请→企业分立合并资质确认申请中进行填报。
第一步:
点击我要办→建设管理服务→企业
第二步:
点击电子版《诚信手册》企业版
第三步:
输入法人一证通密码登陆
相关咨询可拨打962683。
原文链接:
http://zjw.sh.gov.cn/gzdt/20210929/0b00f70eeec64157b07da78fa750af45.html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一网通办”统一预约服务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将于今日(9月24日)起,正式开通“一网通办”统一预约服务,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统一预约平台在线预约服务。
各有关单位可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主页→我要约)、“随申办”APP(办事→预约)等方式进行预约服务。原“上海建筑业”微信公众号的微信预约、取号功能同时停止使用。
原文链接:
http://zjw.sh.gov.cn/gzdt/20210926/5cf73bf883de4010ba05663deec28491.html
2020年9月22日,浙江省厅发布《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无纸化接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无纸化受理的通知》。明确:
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事项(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的资质申报事项),均实行无纸化接收。 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的变更事项实行无纸化接收;建设部审批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的升级、延续事项,实行无纸化受理。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设工程企业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无纸化接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无纸化受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无纸化办理事项范围
1.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事项(含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涉及的资质申报事项),均实行无纸化接收。
2.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的变更事项实行无纸化接收;建设部审批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的升级、延续事项,实行无纸化受理。
二、无纸化办理方式
1.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变更申请事项,在建设部门户网站首页—政务服务平台—企业行政审批事项模块,从对应资质及事项的在线办理进入,按照系统要求的无纸化材料上报。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变更无纸化接收适用范围如下表:
资质证书 类型 | 变更事项 | 备 注 |
部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企业名称、增加副本、更换证书、遗失补办、注销资质 | 注册资本金、注册地址、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等变更事项不适用无纸化接收,需在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
部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企业名称、更换证书、遗失补办、注销资质 注册资本金、注册地址、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 |
2.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的申报事项,企业登录建设部门户网站首页—政务服务平台—企业行政审批事项模块进行申报,申报完成后,将申报材料电子数据包(zbb格式)导出并发送至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工作邮箱(zjjszwfwwzh@163.com)。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将电子数据包上传至建设部受理办进行受理。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的升级、延续事项及甲级资质证书的变更申请事项,在建设部门户网站首页—政务服务平台—企业行政审批事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模块,从对应事项的在线办理进入,按照系统要求的无纸化材料上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变更无纸化接收适用范围如下表:
资质证书类型 | 变更事项 | 备注 |
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证书 | 企业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的变更 | 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 (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系统使用说明—甲级企业资质变更操作手册 |
企业注册地跨省级变更 | ||
企业名称、注册资本、营业执照注册号(统一信用代码)、法人、技术负责人、股东、住所等变更 | 在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证书副本变更标注 |
三、企业资质证书领取
上述企业资质证书均以邮寄方式送达。领取证书有关事项详见建设部门户网站首页—政务服务平台—政策发布—《关于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21日
原文链接:
http://jst.zj.gov.cn/art/2020/9/22/art_1229159560_58326909.html
2020年8月26日,长沙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简单变更和重组分立实施电子化申报的通知》。明确:
实行电子化申报种类为权限内建筑施工企业三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资质的简单变更和重组分立。 电子化申报从2020年8月31日起开始实施,2020年8月29日起停止收理纸质材料申报。
文件原文:
各建筑业施工企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方便企业办事,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资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的通知》(长住建发〔2020〕58号)文件精神,经决定,对权限内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简单变更和重组分立实行电子化申报审批,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平台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批系统”。
二、实行电子化申报种类为权限内建筑施工企业三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资质的简单变更和重组分立,省住建厅及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按原要求,通过纸质版申报。
三、电子化申报从2020年8月31日起开始实施,2020年8月29日起停止收理纸质材料申报。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8月26日
原文链接:
http://szjw.changsha.gov.cn/zfxxgk/tzgg/tzgg_37612/202008/t20200826_88789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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